标  题 延安市bet365为什么打不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宝塔区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索 引 号 BT/2018-3066 发文机关 bet365为什么打不开 发布日期 2018-04-17
发文字号 延区政办发〔2018〕11号 来  源 bet365为什么打不开 成文日期 2018-04-17

延安市bet365为什么打不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宝塔区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7 来源:bet365为什么打不开 【字体: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保障母婴健康,大力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婚姻登记条例》《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延安市宝塔区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实施方案(试行)。该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延安市bet365为什么打不开办公室

2018年4月17日

延安市宝塔区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市、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目标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区婚前保健工作质量,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和传染病发病率,切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延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延安市财政局延安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延安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试行方案的通知》(延市卫计发〔2017〕18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部署,坚持以人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推进我区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针对可能引起出生缺陷的因素,积极采取有效干预措施,切实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二、 工作目标

建立政府引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免费婚检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婚检自愿、家庭幸福、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在全区范围内全面落实免费婚检制度,逐年提高婚检率,使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得到有效控制,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

三、 基本原则

(一) 知情自愿原则

坚持婚检自愿的原则,通过积极宣传,引导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接受婚检。通过婚前卫生咨询、婚前卫生指导和婚前医学检查等服务,及时了解优生优育相关知识和自身是否存在影响婚育的疾病。

(二)方便群众原则

按照快捷有效、便民利民的原则,不断简化免费婚检程序,确保免费婚检工作的顺利推进。鼓励采取婚姻登记、免费婚检和免费孕前检查集中服务的方式,为婚姻登记当事人提供便捷、优质、温馨和人性化的服务。

(三)基本项目免费原则

符合免费婚检条件的对象,婚检基本项目一律免费。婚检机构不得向参加婚检当事人收取基本项目检查费用,不得搭车收费和乱收费。

(四)婚检结果保密原则

婚姻登记部门和婚检机构要维护免费婚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个人隐私权及知情权。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婚检机构不得向婚检双方以外的部门或个人泄露个人信息及婚检结果。

四、 实施范围

(一)免费婚检对象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有关规定,男女双方或一方户籍所在地在宝塔区的居民和在本辖区内服役的现役军人的男女双方。

(二)免费婚检机构及相关要求

1、婚检机构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须注明开展婚前医学检查服务)。从事婚检的人员,必须取得《执业医生证书》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主检医生必须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婚检机构和婚检人员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由市卫计局每三年考核确定一次。《婚前医学检查证明》使用市卫计局统一刻制的《婚前医学检查专用章》。

3、区妇幼保健院承担在我区办理结婚登记的本辖区户籍人员(双方或一方为宝塔区户籍)的婚检工作。

4、市级婚检机构(延安大学附属医院和延安市人民医院)对我区转诊的疑难病例进行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并进行卫生指导与咨询,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转诊到延大附院和市人民医院的疑难病例进一步检查免费项目仅限于本文规定的服务项目,其他非免费检查项目仍由受检对象根据自身情况或医师建议知情选择,费用由受检对象自付。

(三)免费婚检项目

婚检机构应根据原卫生部《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订)》(卫基妇发〔2002〕147号)为当事人提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卫生指导、卫生咨询等服务。具体免费婚检项目包括健康指导与咨询、一般体格检查、胸透、血常规、尿常规、阴道分泌物检查、梅毒螺旋体抗体筛查、肝功五项、乙肝五项检查。非免费婚检项目由受检对象根据自身情况或医师建议知情选择,费用由受检对象自付。

(四)婚检证明有效时限

《延安市宝塔区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有效期为3个月。

五、 组织保障

(一)为确保免费婚检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宝塔区免费婚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协调

组  长:周  莉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刘敏伟  区卫计局局长

成  员:马世峰  区卫计局副局长

王彦萍  区财政局副局长

王  梅  区婚管中心主任

郭建华  区妇保院院长

石小雄  区卫计局基妇科科长

李亚娜  区财政局社保科科长

曹克英  区婚管中心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局,主任由刘敏伟同志担任,具体负责全区免费婚检日常工作。

(二)为确保免费婚检工作质量,组建宝塔区免费婚检技术专家组

组  长:郭建华   区妇保院院长

副组长:张  磊   区妇保院副院长

吴章萍   区妇保院副院长

成  员:姜纪林   区妇保院医务科科长

拓海荣   区妇保院妇产科主任

贺生国   区妇保院儿科主任

郭  玲   区妇保院基层保健科科长

田延平   区妇保院检验科主任

王占玲   区妇保院B超室主任

刘玉琦   区妇保院放射科主任

刘建存   区妇保院内科副主任医师

职  责:主要负责婚检的规范操作规程、转诊会诊程序和质控检查,承担业务技术培训、指导、疑难病例确诊和咨询解答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妇幼保健院,负责免费婚检的日常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

六、 免费婚检程序

(一)自愿参加免费婚检的人员持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非本市户籍的现役军人,还需持军官证和工作单位证明)、3张1寸彩色证件照片,到婚姻登记部门或婚检机构领取《延安市宝塔区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告知书》,确认签字后到定点婚检机构进行婚检。

(二)婚检结束后领取《延安市宝塔区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对在婚检中发现有异常情况的高危人群,婚检机构应重点进行遗传优生咨询指导,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

(三)免费婚检信息管理。免费婚检机构应做好婚检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登记、上报、分析与档案管理工作。

1、身份信息资料查验与留存。婚检机构在进行婚检前,应查验双方户口本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非本市户籍现役军人还应查验军官证或工作单位证明,对符合免费婚检条件的人员留存婚检双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以及非本市户籍现役军人军官证复印件和工作单位证明原件,并在当事人知情同意的前提下,收回当事人签字确认的《延安市宝塔区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告知书》。

2、填写《延安市宝塔区婚前医学检查表》。婚检机构应如实填写《延安市宝塔区婚前医学检查表》(粘贴1张1寸彩色证件照片)后进行婚检,并完善检查结果。

3、出具《延安市宝塔区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并保留存根。婚检机构在完善婚检内容后,应根据检查结果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并粘贴2张1寸彩色证件照片,加盖婚前医学检查专用章,保留存根。

4、建立婚检登记报表制度。婚检机构应当及时将《延安市宝塔区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登记表》和《延安市宝塔区免费婚前保健情况年报表》(每年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为一个年度)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区卫计局、区财政局,每年10月经区卫计局、区财政局审核,区财政局办结拨付资金后,于11月上旬报市卫计局和市财政局。

5、信息保存年限要求。婚检机构将留存的婚检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及其他身份证明原件、当事人签字确认的《延安市宝塔区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告知书》、双方《延安市宝塔区婚前医学检查表》及《延安市宝塔区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存根联、转诊存根等资料成套保存,每对归档独立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30年。《延安市宝塔区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登记表》每年(上年度10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30年。

七、 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协调配合

推进免费婚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我区免费婚检工作取得实效。

1、卫计部门要加强宣传、组织开展优生优育、免费婚检等宣传工作及健康教育活动;对免费婚检定点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管,规范服务行为,负责人员培训和机构考核工作。

2、民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婚姻登记条例》,协助做好婚检的宣传工作,发放《延安市宝塔区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告知书》等宣传资料,积极动员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接受免费婚检,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不予办理结婚登记。区民政部门应定期将婚姻登记人数告知区卫计部门及定点婚检机构。

3、财政部门每年负责将免费婚检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经费落实到位,并根据实际婚检数量核拨补助经费;加强免费婚检工作经费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八、 免费婚检经费管理

(一)经费筹集及安排。宝塔区免费婚检补助标准为每对313元,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区财政纳入年度预算并及时拨付,市财政局通过转移支付予以补助。

(二)经费管理及结算。免费婚检补助经费实行据实结算拨付制度。每年10月,根据婚检机构免费婚检情况登记表和统计表,由区财政部门进行审核、结算和拨付免费婚检补助经费。区卫计局和区财政局要加强对免费婚检经费的管理,做到公开透明、专帐管理、专款专用,防止截留、挤占、挪用经费。

九、 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有关部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免费婚检工作的认识,把推进免费婚检工作作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重要内容,作为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民生工程来抓,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

(二)完善婚检制度,规范操作程序。免费婚检机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免费婚检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规范服务流程,简化操作环节,提高服务质量。从事婚检的卫生技术人员必须符合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条件,严格执行婚检操作规范,充分尊重婚检当事人的健康权、隐私权和选择权,保障婚检当事人知情权。对患有疾病的婚检当事人,按照原卫生部《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订)》等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和指导意见,对不能确认的疑难病例,应转到延大附院和市人民医院进行确诊,并出具《延安市宝塔区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免费婚检机构要安排专人负责收集、统计、上报婚检信息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区卫计局、婚姻登记管理中心及免费婚检机构,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免费婚检的重要性和作用,提高群众对婚检重要性和自觉性的认识。要广泛动员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通过各种方式支持免费婚检工作,形成个人重视、家庭关心、社会关注支持免费婚检的良好氛围,确保我区免费婚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1.延安市宝塔区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告知书;

2. 延安市宝塔区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及收费标准(2017版);

3. 延安市宝塔区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登记表(一式两联表);

4. 延安市宝塔区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情况年报表;

5. 延安市宝塔区婚前医学检查表(男性、女性);

6. 延安市宝塔区婚前医学检查专用证明(样表)。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