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宝塔区司法局2018年预算公开内容
索 引 号 BT/2018-2922 发文机关 bet365为什么打不开 发布日期 2018-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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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区司法局2018年预算公开内容

发布时间:2018-03-12 来源:bet365为什么打不开 【字体: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制定并组织实施普法教育规划;指导、协调并开展依法治理工作。
2、指导、管理、监督并组织开展律师、公证工作。
3、指导、管理并开展人民调解和法律服务工作。
4、监督、管理并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
5、协调、指导并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6、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二、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积极准备“七五”普法中期验收工作,大力推动“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利用大众传媒及新媒体进行法治宣传,新建两处法制宣传阵地,更换法治公园宣传板块内容2-3次。
2、组织2018年度宝塔区领导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无纸化考试、行政执法部门业务考试、全区“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3、组织机关和基层司法所全体干警业务考试,开展业务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4、开展“百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司法为民专项活动,基层司法所每所至少调解5件以上矛盾纠纷,力争调解成功率达92%以上。
5、宝塔区社区矫正对象要做到文字档、电子档齐全,底子清、情况明。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做到社区服刑人员无脱管、漏管现象,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技能培训,切实提高矫正对象的教育改造质量。
6、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全年完成“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总目标任务。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全年完成法律援助案件50件,做到应援尽援、能援优援。
7、完成精准脱贫工作任务。
8、认真办理或答复市、区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和建议。
9、履行好社会管理、计生成员单位职责。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系统的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二级单位预算。
三、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系统的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二级单位预算纳入本系统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有2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经费管理方式 编制数 实有人数
1 延安市宝塔区司法局(本级) 行政 全额拨款 57 57
2 延安市宝塔区公证处 事业 全额拨款 11 12
合计 68 69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司法局系统共有2个财政拨款单位,截止2017年底,人员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57人,事业编制11人,政府聘用1人,离退休13人。实有人数总计69人,人员具体情况如下:司法局行政编制57人,(含聘用1人);公证处事业编制11人,实有人数69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宝塔区司法局:行政全额单位,经费管理方式,报账单位。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14辆(其中:省司法厅调配12辆)。固定资产数为586万元。
宝塔区公证处:性质,事业全额单位,经费管理方式,报账单位。车辆编制数1辆,固定资产数为25万元。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无系统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798.42,万元,较上年增加29.05万元,主要变动情况为:人员工资增加。
    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安排798.42万元,较上年增加29.05万元,主要变动情况为:人员工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798.42,万元,较上年增加29.05万元,主要变动情况为:人员工资增加。
    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安排798.42万元,较上年增加29.05万元,主要变动情况为:人员工资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司法系统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15.8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3.92,增加原因为人员工资的变化及上年度未单列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 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5)91.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上年度未单列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798.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9.3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0.4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按2018年底在册人数填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离休人员生活补助等,日常公用经费根据机构政策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填报。
无专项业务经费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系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系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12.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9万元,培训费1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12.83万元,较上年增加0.07,主要是司法办案量、普法宣传力度增大和司法人员培训费增加。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系统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62.5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28.8,原因是本年度的具体工作变化和办案费增加。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系统无政府采购预算。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司法局汇总.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