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长信箱

信件内容

提交人 申国庆
提交时间 2018-01-04 15:37:56
信件标题 失地农民能交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吗?
信件内容   区长先生:您好我想给家里人交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延川高速公路修建时征收了村里部分土地,能不能按部分失去土地农民交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如果能交,有没有优惠政策,每年个人大概交多少?备注:年龄在35周岁左右。谢谢!

回复内容

回复部门 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8-01-09 11:35:38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首先,失地农民可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不受户籍限制。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只要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前,都符合参保条件,其中个人身份的缴费基数按照陕西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100%(七个档次),可以根据自身经济情况确定缴费档次,缴费比例为20%;其次,部分失地农民参加城镇企业养老保险的补助办法请咨询宝塔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电话:0911—211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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