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延安市人社局、延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认定管理办>通知》的通知(延人社发﹝2017﹞241号)文件要求,相关企业努力创建并积极申报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在认真审核申报资料的基础上,为满足处于不同创业阶段创业者的服务需求,经与相关部门共同实地考察、考核评估,拟认定延安清洁能源孵化器有限公司为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4月25日至2018年5月4日,对拟认定单位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宝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举报电话:0911-8818512
宝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5日